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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法外之地

朝阳交警 2023-12-25

10月11日早7点,杨某某驾驶没有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准备下地干活,当他行驶至辽宁省朝阳县胜平线36公里路段时,被朝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经检查,杨某某不但没有摩托车号牌,而且没有驾驶证,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最终,交警部门对杨某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处罚。

10月20日,建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富山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形迹可疑且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于是依法对其拦停检查,经现场询问和系统核实,驾驶人高某某仅持有C1驾驶证,涉嫌驾驶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高某某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小编有话说:


无论是杨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还是高某某酒后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在查获和询问过程中,杨某某、高某某都表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那么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知法犯法呢?


在广大农村地区,有个别群众为了图一个方便,不管有证没证顺手骑上一辆摩托车就出去干活;不管危不危险,农用车拉上几个人就准备下地。还有一日三餐爱喝两盅的,自认为一点小酒咋地不了,说话间就开车往外跑。知法犯法的根本原因在于侥幸心理在作祟,认为这地广人稀的,哪那么容易就让交警碰上。


确实,有些人有时可以侥幸躲过交警的查处,可是,人的生命呢,生命能接受多少侥幸?现实中,有多少侥幸让生命陨落,有多少侥幸让家庭支离。一个又一个血的教训赤裸裸地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生命没有侥幸,活着才是一切!



朝阳交警提示

近期,朝阳交警切实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针对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开展警示提示。除一手抓宣传外,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力求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朝阳交警郑重提示:农村道路不是法外之地,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时刻提醒自己“严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 编辑:大葱  审核:老何

▶案例来源:朝阳县交警大队、建平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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